江苏:积极推动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
江苏:积极推动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
12月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无锡召开江苏法院推进“执破衔接”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贵祥指出,近年来,全国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国法院执行工作质效总体稳中向好,各地“执破衔接”工作稳慎有序开展。
刘贵祥强调,各级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推进“执破衔接”是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资源有效配置、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刘贵祥明确,要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多部门参与的常态化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构建科学考核评价体系。要优化办案团队,科学统筹法院内部审判执行力量,针对疑难复杂案件,探索建立由执行法官与破产审判法官共同组成的跨部门合议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要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区分“无产可破”案件与具备重整价值的企业,加强管理人履职监督与支持保障,平衡保护各方债权人权益。要强化双向互促,着力构建执行与破产程序高效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各自制度优势,集约高效利用司法资源。要严守纪律规矩,加强对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教育引导干警筑牢廉政防线,确保执破衔接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最高人民法院和有关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同志受邀参加会议。
(杨传煜 丁晨铭)
刘贵祥指出,近年来,全国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国法院执行工作质效总体稳中向好,各地“执破衔接”工作稳慎有序开展。
刘贵祥强调,各级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推进“执破衔接”是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资源有效配置、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刘贵祥明确,要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多部门参与的常态化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构建科学考核评价体系。要优化办案团队,科学统筹法院内部审判执行力量,针对疑难复杂案件,探索建立由执行法官与破产审判法官共同组成的跨部门合议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要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区分“无产可破”案件与具备重整价值的企业,加强管理人履职监督与支持保障,平衡保护各方债权人权益。要强化双向互促,着力构建执行与破产程序高效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各自制度优势,集约高效利用司法资源。要严守纪律规矩,加强对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教育引导干警筑牢廉政防线,确保执破衔接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最高人民法院和有关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同志受邀参加会议。
(杨传煜 丁晨铭)
责任编辑:刘帆
-
全国人民法庭信息网
|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邮编:100745 总机:67550114 举报电话:675561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